刑侦管哪些案件
刑侦大队负责处理的案件主要包括:
1. 重特大恶性案件,如涉黑恶犯罪团伙、有组织犯罪团伙及重大团伙系列性侵财案件的侦查工作。
2. 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、侦查和预审办案工作。
3. 刑侦基础建设规划指导、刑事犯罪信息研判和打击突出犯罪组织等工作。
4. 协助省公安厅做好国际刑警组织涉及本市的联络工作。
5. 禁毒、反黑、反恐工作。
6. 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。
7. 涉外刑事案件、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。
8. 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。
9. 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、检验、鉴定。
10. 预防和打击对策的研究制订。
11. 侦查破案、打击犯罪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12. 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。
13. 必要时执行刑事强制措施,如拘留、逮捕等。
14. 必要时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理。
15.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刑侦大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,负责刑事侦查工作,是打击刑事犯罪的专职部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