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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

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:

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

抢劫罪的主观故意是抢劫,即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。

敲诈勒索罪的主观故意是敲诈勒索,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威胁、要挟等手段强迫他人交付财物。

手段行为的方式不同

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必须当着被害人的面实施或发出,如暴力打击、胁迫等,且暴力强度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。

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手段可以当面实施,也可以通过书信、电话、电报等形式发出,威胁的内容可以包括暴力、毁坏财物、设置困境等,暴力程度相对较轻,不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。

占有财物的不同

抢劫罪占有的财物只能是动产。

敲诈勒索罪占有的财物可以是动产,也可以是不动产。

实现威胁的时间不同

抢劫罪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。

敲诈勒索罪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时间、地点可以是当场,也可以是在以后指定的时间、地点交出。

威胁效果的差异

抢劫罪的威胁是以暴力侵害人身相威胁,具有直接的、即时的强制力。

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主要是精神上的强制,可能包括轻微暴力,但不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。

法律依据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,抢劫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严重情况下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条,敲诈勒索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综上所述,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故意、手段行为、占有财物、实现威胁的时间、威胁效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。在司法实践中,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,准确区分两罪的界限,依法定罪量刑。